出口小課堂|出口企業為什麼被函調?什麼是出口函調?

作者:協通集團|汽車出口部 瀏覽: 發表時間:2024-08-26 14:24:16

出口函調是國際貿易中稅務部門對出口企業的一種重要監管手段,主要用於核實出口退稅申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防止企業騙取出口退稅或逃避稅款。


出口函調的定義與目的


出口函調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向出口企業的供貨商或上遊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發函,調查出口業務的真實性及合法性的一種稅務調查方式。其目的在於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確保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平、公正實施。


出口函調的流程


1. 出口企業退稅申請:

  • 出口企業首先需向稅務部門提交退稅申請,包括出口合同、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相關資料。

2. 稅務部門審核:

  • 稅務部門收到退稅申請後,會進行初步審核,檢查申請資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3. 發起函調:

  • 若初步審核通過,但存在疑點或需要進一步核實,稅務部門會向出口企業的供貨商或上遊企業發出函調通知。
  • 函調通知要求對方提供與退稅申請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產品的購進、生產、銷售等環節的憑證。

4. 供貨商/上遊企業回複:

  • 供貨商或上遊企業在收到函調通知後,需按照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並在規定期限內回複給稅務部門。

5. 稅務部門複審與退稅決定:

  • 稅務部門收到回複後,會進行複審,通過比對各方提供的資料,綜合判斷出口退稅申請是否符合政策規定。
  • 根據複審結果,稅務部門會作出退稅決定。若審核通過,則辦理退稅手續;若審核不通過,則告知出口企業具體原因,並可能涉及進一步的核查或處理。


出口函調所需材料


出口企業材料:出口合同、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外銷合同、提單、產地證、保險單、美元入賬水單、付款單等。


供貨商/上遊企業材料:企業購銷合同、發票記賬聯、出庫單、送貨單、入庫通知單、記賬憑證、收款憑證、銀行水單、運輸發票等。此外,還需提供企業書面說明,包括生產設備、廠房、生產能力等情況。


哪些出口企業會被函調?


1. 連續退稅額度超標:

  • 從同一供貨企業購進商品的出口業務,連續6個月累計申報退稅額超過50萬元,且出口企業、供貨企業、出口商品均達到一定風險級別。
  • 從新增供貨企業購進一般風險商品,自首次申報之日起連續6個月內,累計申報退稅額超過50萬元。
  • 出口一般風險商品,本月申報的退稅額超過50萬元且環比增幅超過100%。
  • 跨商品大類出口一般風險商品,連續6個月累計申報退稅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出口企業,從同一供貨企業購進一般風險商品累計退稅額超過10萬元。

2.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

  •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申報代辦退稅時,若委托其代辦退稅的生產企業出口商品跨大類,也可能觸發函調。

3. 稅務預警與關注企業

  • 涉及預警信息:出口業務涉及國家稅務總局預警信息,包括預警出口企業、預警供貨企業、預警出口商品等。
  • 關注企業與商品:出口企業及供貨企業均屬關注企業,且出口關注商品的;或關注企業首次出口關注商品;出口企業首次從關注企業購進關注商品出口的。

3. 業務異常與疑點

  • 換彙成本異常:出口貨物換彙成本高於合理上限。
  • 出口數量與價格異常:出口關注商品,且出口數量月度增幅超過20%或出口單價與上次申報相比超過10%;或關注商品進貨單價與上次申報相比超過10%。
  • 跨境貿易結算異常: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經分析異常。
  • 首次申請退稅:首次申請退稅的企業,稅務審核員可能對資料存在疑點,從而觸發函調。
  • 工廠異地或單子金額大:工廠異地或出口業務單子的金額較大,也可能增加被函調的風險。

4. 舉報線索:

  • 稅務系統內部線索:稅務系統內部提供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線索的。
  • 外部部門線索:稅務系統以外部門提供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線索的。
  • 業務真實性存疑:供貨企業外購或者委托加工的,且業務真實性存在疑點;委托代辦退稅生產企業視同自產的,且業務真實性存在疑點。


複函結果類型


1. 業務正常複函:

  • 當供貨企業提供的資料完整、真實,且經核查確認出口業務真實合法時,複函地稅務機關會出具“業務正常”的複函。此時,退稅機關可根據複函情況及相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2. 存在疑點複函:

  • 若在核查過程中發現出口業務存在疑點,如供貨企業與出口企業之間的交易不真實、發票信息不符等,複函地稅務機關會出具“存在疑點”的複函。
  • 未辦理出口退(免)稅的暫不辦理;
  • 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該筆業務所涉及的退稅額,按規定暫扣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
  • 待複函地稅務機關再次複函後,視複函情況處理。

3. 不予退稅複函:

  • 對於尚未申請退(免)稅的,應暫停辦理相關手續;
  • 對於已獲退(免)稅的,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追回已發放的退(免)稅款;
  • 若該業務依據政策需適用增值稅征稅,則應按內銷貨物處理,依法繳納相應稅款;
  • 若涉及騙稅嫌疑,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4. 延期複函:

  • 因特殊原因(如供貨企業正在接受稅務稽查、增值稅納稅評估等)無法按時複函的,複函地稅務機關會向發函地稅務機關說明原因,並申請延期複函。
  • 延期複函期間,退稅機關將暫停辦理相關出口退稅申請。


出口企業如何應對?


1. 積極配合調查:出口企業及供貨商/上遊企業應積極配合稅務部門的調查工作,及時提供所需資料和信息。


2. 確保資料真實有效:所有提供的文件資料應確保真實有效,避免影響退稅申請的審批。


3. 關注函調進展:出口企業應密切關注函調進展,及時與稅務部門溝通,以便順利完成退稅申請。


4. 遵守法律法規:出口企業及供貨商/上遊企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出口業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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